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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绿心交通综合提升工程(揽翠路、归雁一路、落雁景区路、占湖还湖地块)社会稳定危害评估效劳遴选通告

日期: 2024-05-27

为包管生长用地需要 ,东湖生态旅游景物区市政设施维修治理处拟在规模内实施东湖绿心交通综合提升工程(揽翠路、归雁一路、落雁景区路、占湖还湖地块)土地征收。凭据《中华人民共和领土地治理法》等有关要求 ,需进行社会稳定危害评估 ,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接待切合资格条件的效劳机构加入报价 ,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为包管生长用地需要 ,东湖生态旅游景物区市政设施维修治理处拟在规模内实施东湖绿心交通综合提升工程(揽翠路、归雁一路、落雁景区路、占湖还湖地块)土地征收。凭据《中华人民共和领土地治理法》等有关要求 ,需进行社会稳定危害评估 ,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接待切合资格条件的效劳机构加入报价 ,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湖绿心交通综合提升工程(揽翠路、归雁一路、落雁景区路、占湖还湖地块)。

二、项目及资金来源

项目来源:武发改审批效劳〔2021〕44号。

资金来源:通过发放地方政府专项债筹措 ,缺乏部分由项目经营收入和东湖生态旅游景物区财务性资金增补。

三、询价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对东湖绿心交通综合提升工程(揽翠路、归雁一路、落雁景区路、占湖还湖地块)土地征收社会稳定危害状况进行综合研判 ,确定危害点 ,提出危害防备步伐和处理预案。

四、中介效劳机构要求

中介效劳机构应切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划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质料(文件):

(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

(二)中介效劳机构自行允许并担负结果 ,声明函不实的 ,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质料的有关划定给予处分。

(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其加入本次招标运动 ,供应商应提供网站主体信用盘问网络截图。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效劳期限

条约签订后60个事情日完成东湖绿心交通综合提升工程(揽翠路、归雁一路、落雁景区路、占湖还湖地块)土地征收社会稳定危害报告体例并在县政法委备案 ,将体例结果和备案意见提交开发区。

六、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加入遴选的单位 ,请参选单位的授权代表于2024年5279:00-2024年52816:30 ,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自己身份证原件于云顶国际大厦(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5号)1403办公室领取遴选文件(可邮寄)。

七、参选文件要求送达截止时间及所在

(一)体例的参选文件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报价预算表;

2.按顺序附有相应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二)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参选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7:00

参选文件送达所在:云顶国际大厦(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5号)1403办公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参选文件 ,遴选人不予受理。

(三)文件递交方法:应在截止日前将书面参选资料参选资料一式两份)装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参考遴选老例)后送达本通告明确的送交地点。

(四)请认真阅读本通告 ,如有任何疑问 ,请实时联系 ,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反应的 ,不再受理和调解。

八、其他增补事宜

本次询价接纳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效劳机构 ,以最低报价作为项目效劳中标价。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法:15623084520

云顶国际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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